@家長們,注意啦!2024年禪城區(qū)新市民積分入學申請指引來了~
01申請條件
持有禪城區(qū)有效居住證的新市民(法定監(jiān)護人),如有未曾入讀小學或初中起始年級且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子女,可為其申請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公辦學位。
02時間安排
1.受理時間:4月22日至5月20日(共20個工作日);
2.積分分數公示:6月12日至6月18日(共5個工作日);
3.申請復核:6月12日至6月18日(共5個工作日);
4.積分排名公告:6月20日公布排名結果。
03受理地點
申請人居住地所在的鎮(zhèn)街行政服務中心:
南莊鎮(zhèn)行政服務中心:南莊鎮(zhèn)紫洞南路106號南莊商業(yè)廣場A1座四樓;
祖廟街道行政服務中心:朝安北路25號;或到祖廟街道各村(居)委會行政服務中心受理;
石灣鎮(zhèn)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瀾石二路36號展弘大廈一樓、二樓;
張槎街道行政服務中心:張槎一路115華南創(chuàng)谷科技園11座二樓。
04積分分數公示
在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tǒng)、佛山市新市民服務信息網、禪城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佛山政法”“佛山新市民”微信公眾號等官方網站進行積分分數公示,公示期為6月12日至6月18日(5個工作日)。
05積分查詢及申請復核的方式
1.積分查詢方式:在6月12日至6月18日期間登錄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tǒng)、佛山市新市民服務信息網、禪城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等官方網站查詢本人總積分。
2.申請復核方式:若新市民對積分分數有異議的,請在6月12日至6月18日期間憑本人身份證到所屬鎮(zhèn)(街道)積分辦申請復核,逾期申請不予受理,視為無異議。
06其他注意事項
1.申請人請認真閱讀《禪城區(qū)新市民積分制服務指南(2024年)》(詳見附件)并提前按要求準備好積分材料(包含必備材料和計分材料),在受理期限內到指定受理點一次性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人偽造或提供虛假申請資料,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當年積分申請資格;取得入戶、入學資格的,取消其相應資格,所得積分清零,且一年內不得申請積分制服務。